妻子隐瞒丈夫女儿非亲生,该不该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2021-10-14

李夏和王成是在北京北漂的一对夫妻。婚后第二年,爱情结晶王小小诞生。王小小的诞生给这对小夫妻带来了莫大的欢乐,尤其是王成,就像手心上的一颗明珠,捧在手上生怕掉下来,含在嘴里生怕化掉...

但女儿的诞生并没有给他们的婚姻带来稳定。由于在北京的辛勤工作,两人在生活和工作上都面临着各种压力。在一次次的争吵中,李夏和王成选择了协议离婚。女儿王小小由李夏抚养,王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供王小小生活。

几年后,王小小十岁了。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王成偶然得知王小小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王成听过很多这样的传闻,尤其是觉得自己的女儿跟自己不一样。这让一直怀恨在心的王成决定带王小小去做亲子鉴定。果然,王成听说王小小不是自己亲生女儿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鉴定结果排除了王成是王小小亲生父亲的可能性。

这突如其来的事实犹如晴天霹雳,王成既羞愧又恼火。这件事深深地打击了王成的自尊心。十年来,他视为掌中明珠的女儿,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这让王成觉得这简直就是一场骗局,自己被骗了十年。王成认为,李夏的欺骗行为对她造成了巨大的网络伤害。愤怒的王成将李夏起诉法院,要求李夏退还她十年来所支付的抚养费、亲子鉴定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经审理,法院裁定李夏应将王成给予王小小的赡养费返还给王成;同时,李夏的欺骗行为对王成造成精神损害,李夏应向王成支付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律师说法:


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应当彼此忠诚,相互尊重;家庭成员要尊老爱幼,互相帮助,保持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本案中,李夏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给他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李夏隐瞒王小小不是王成亲生女儿的事实,侵犯了王成的配偶权和名誉权,给王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应支付王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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