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狭义上,清算与结算(settlement)不同,清算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而结算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
广义上,结算是清算的推广。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第三章
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证券交易所清算
证券交易的清算,指在每一营业日中对每个结算参与人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数量或金额进行计算的处理过程。
清算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分别计算每笔交易的全额(Gross)或逐笔(Trade For Trade)清算方式,另一种是将某一时期内每一债券的所有交易进行轧差,计算出多头或空头头寸的净额清算方式(Netting)。
在某些市场中,中央对手方将自己置于交易双方之间,即交易的每一方将资金或证券交割或支付给中央对手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转变为各方与中央对手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央对手方的引入减少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降低了交易成本。随着交易量的提高,如今净额清算在各国证券市场中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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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两字、词、话语等所包含的意义。“涵义”与“含义”的意思完全相同, 意义,意思,用意,名义,广义,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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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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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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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拥有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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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以时效为基准,在国际体制,制度,国家体制,制度,标准,范围内,使用者在货币资金发生过程中,所产生对将来该获取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任何可以用于交换成资金的的物品,商品,劳动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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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以时效为基准,在国际体制,制度,国家体制,制度,标准,范围内,任何关联方在与资金发生任何关系,关联过程中对物品,商品,劳动产品的买卖,收支,交换,抵押,来往,供需,销售,获取,雇佣,劳务,债务,报酬,借贷,信托,共同约定等在未来时间一方或者多方,关联方需支付的资金,包括任何可以用于交换成资金的的物品,商品,劳动产品等,任何关联方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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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时间顺序依次一步一步清理,整理,计算,核算,计算每笔交易的全额或逐笔清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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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某一时期所有交易进行轧差,计算出多头或空头头寸的净额清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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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全部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交易双方按照轧差得到的净额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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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达成的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清算,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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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对承接的清算,结合现有条件各类材料,通过假设,取舍,并列,综合,判断,选择,对应的策略,制定清算方式,梯进式实施制定清算步骤,运用各种方法达到清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