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独生子女竟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2021-09-18

李阿姨是独生女,李阿姨的父亲1954年便在天津去世,她和母亲在北京相依为命。母亲是中国知名的工程师,社会威望很高,名下有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因为李阿姨是独生女,李阿姨母亲从未想过立遗嘱。2009年,母亲因病去世了。料理完后事,李阿姨就开始办理房产过户,但始终没能成功办理过户。


从2009年到2019年,李阿姨先是去了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提供父母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但李阿姨的父亲去世太早,找不到相关人事档案,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更无从找起,公证处办理无果。然后,李阿姨又去了法院,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司法裁判文书继承房产。但是,因为缺少合法被告人导致法院3次驳回起诉,未受理。像李阿姨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如果想要继承上一代的遗产,也必须持有上两代相关亲人的各类文件,房产继承公证手续繁多,档案调取不易,有一个资料无法调取,都完成不了继承,每一步都很严谨。房产继承动辄数百万资产,因此继承证明材料调取严格办理手续颇具难度。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及在世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财产信息: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账户;

3、家庭关系证明:被继承人及在世第一顺序继承人人事档案摘抄;

4、所有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5、涉及转继承、代位继承所有配偶、子女的人事档案摘抄。律师提示独生子女家庭也需要立遗嘱,否则房产过户麻烦多,且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遗产。而遗嘱继承属于定向继承,只要遗嘱有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可以不考虑其他继承人。自然可以简化办理继承所需要的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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